
梁家辉昨日到高院出席聆讯
影帝梁家辉在2002年底涉醉酒驾驶,在香港红磡海底隧道九龙入口与城巴相撞,意外发生后梁殴打巴士司机泄忿。司机声称遭梁狂打其背部达十下,导致脊椎骨其中一节移位,接受四年多物理治疗仍无法痊愈,亦无法靠驾驶为生,被解雇后,一直失业。巴士司机昨天(4月19日)入禀高院追讨赔偿高达350万元,但梁家辉只肯赔偿4万多元,案件昨天于高院开审。
事主庄培坚(47岁)供称,殴打案发生于2002年11月9日,他受伤之后,一直接受治疗至翌年1月初才正式上班。但在2003年1月17日,他驾驶巴士至沙田回旋处时,见一辆私家车没收油下向他驶过来,他连忙将车煞停,令他整个人往冲前,虽有佩戴安全带,但整个人遭安全带扯住,伤及背部旧患,令他感到非常痛楚,坐立不安。
经医生诊断后,证实他患上“腰键间圆盘突出”,即脊椎近盆骨处,有一节脊椎骨移位,突出一节,压住神经线,医生指有关伤员是遭人袭击造成,并非意外导致。及后,庄一直接受物理治疗,至2005年5月,物理治疗师指庄难以完全康复,他不能再担任司机工作。几日后,庄遭城巴解雇,自此他一直失业。
同是艺人出身、代表梁家辉的大律师的黄锦燊(赵雅芝丈夫)指出,梁家辉承认有袭击事主,但只拳打了对方脸部一下,接着轻轻地袭击了对方背部一下,根本没有可能将事主的背部打至现时的伤势;加上警方当日的口供,事主从未向探员投诉曾遭梁家辉狂打十拳之多,另在裁判法院控罪书中,亦没有提及殴打事主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