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偶然看到个报道,说是:李宇春亮相新版《同一首歌》,当选奥运火炬手。新闻称:《同一首歌365》"相约新北京,迎奥运倒计时100天,奥运之声"演唱会前晚在北京海淀剧院录制完成。来自海内外艺术家同台献艺,共同表达了对奥运的期盼。已荣幸当选北京奥运火炬手的李宇春当晚一身纯白西服亮相,献歌奥运,掀起一阵"玉米"狂飙。
李宇春当选奥运火炬手了?说实话,有些意外,倒不是因为她作为地方台选出来的"超女"出身,本不被主流媒体所关注的境遇,实在是觉得这孩子并不符合公示出来的奥运火炬手的条件。
啥条件呢?过去的报道说得明白,选拔火炬手,人群覆盖青少年、妇女、职工、农民、老年人;照顾残疾人、少数民族、军人三个特殊群体。这点李宇春同学是符合的,是青年,又是妇女,跟两条沾上了关系,但绝对不该受照顾,因为非少、不残、应该也无军籍。
选拔火炬手,还要充分考虑先进个人、劳动模范、优秀共产党员等具有代表性的人物。超女算先进个人?劳动模范?优秀共产党员?似乎都不挨着,无非是个商业赞助下的综艺节目通过所谓票选(其实谁都清楚,里面猫腻不少、水分很大)包装炒作出来的一个唱歌的女孩子罢了。
火炬手的基本条件,包括年满14周岁,热爱祖国,热爱奥林匹克运动;在本行业、本地区取得突出成绩或自身经历对于他人有教育和激励意义;热心志愿服务,品德高尚,乐于奉献;为推动奥林匹克事业的发展作出过贡献或在奥运会上取得过优异成绩等。李宇春固然年满14周岁了,爱国爱奥运也无人置疑,可在本行业中取得啥突出成绩了?莫非为自己以及所属经纪公司赚取大把钞票就算有成绩?她自身经历对他人有教育与激励意义?难道教育广大青少年梦寐以求一夜成名,放弃乃至荒废学业去参与明星选秀节目,激励大家做"超女快男",不务正业投身娱乐圈?要说她为奥林匹克作出贡献和在奥运会上取得优异成绩,那就更是扯淡了……到底她符合哪一条呢?我就搞不明白了。
总而言之,我认为:李宇春完全没有资格当奥运火炬手!欢迎大家一起讨论乃至辩论之。(作者:流言飞语)